秦武王病例,从史源说,它是采之秦国官府文书,甚至,还有可能是得之秦国官医的口述。《史记》里有一段话颇堪注意:“秦既得意,烧天下《诗》《书》,诸侯史记尤甚。……独有《秦记》,又不载日月,其文略不具。然战国之权变,亦有颇可采者,何必上古?”班固还说到“吾读秦记”。[33]《史记》记秦事自然绝大部分要利用秦国史书[34]。尤其值得注意的,司马谈、司马迁父子喜欢向人访问有关秦汉史事。荆轲刺秦王写得那么真切、生动,就是访问史事的收获:“始公孙季功、董生与夏无且游,具知其事,为余道之如是。”[35]夏无且就是当时在咸阳宫殿上,“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”的侍医。这件事上距扁鹊入秦不过八十年稍多一点,太史公很有机缘在扁鹊问题上获得较秘的原始资料或口头传述。我们看《战国策》只是说到扁鹊为秦武王左右所不容,而《史记》却具体补出“秦太医令李醯自知伎不如扁鹊也,使人刺杀之”。积学蓄材之效,于此至为明了。现在回到本题。秦自栎阳徙都咸阳始于孝公十三年(公元前349年),扁鹊“来入咸阳”(见本传)只能在“始都咸阳”[36] 之后,这是铁定不移的。秦武王在位四年,或者只有三年。《世本》说他“十九而立,立三年”,是个血气方刚、好勇斗狠的人[37],容易听信谗言,容易喜怒无常。扁鹊竟被谗言或被嫉忌而为人刺杀了。结合上述各点来看,扁鹊参与秦武王病的诊断, 是可断言的。因而,现今提出以秦武王为定点去考辨扁鹊年代是符合实际的。
我们已知秦武王在位时期,相当于公元前310至公元前307年,扁鹊入秦究竟在哪一年呢?极大可能是在秦武王即位的那一年,即公元前310年,史称“武王立,韩、魏、齐、楚、赵皆宾从”[38]。这时,无论他从齐往或从赵往,都是一个大好机会。而以公元前307年作为这位“医圣”逝世的一年,我认为是有十足理由的。
关于齐桓侯病例的齐桓侯,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裴驷以为应是桓公午,唐司马贞《史记索隐》赞同之,谓“盖与简子颇亦相当”。这样,就出现了桓侯与桓公说,而桓侯说的出现为先,今次序罗列如下,以便省览。
一、桓侯说
齐桓侯 《史记·扁鹊仓公列传》《新序》《文选·养生论》李注引束皙 曰:“齐桓在简子前且二百岁;小 白后无齐桓侯。”《史记集解》引 傅玄说同。《扁鹊仓公传割解》上:“按 《年表》,当赵简子时,齐、蔡俱 无桓侯。”
蔡桓侯 《韩非子· 喻老》《史记志疑》:“蔡桓侯在春秋初,鲁隐、桓之世,相去约二百年, 何由亲接。”
魏桓侯 《汉书·高帝纪》十二 年注引韦昭曰 臣瓒云:“魏无桓侯。”(师 古注以臣瓒说为是)
晋桓侯 《文选 ·养生论》注引《新 序》,又《七发》注引《韩子》 《史记订补》以为系晋桓公之 误文。参下晋桓公条注。
二、桓公说
齐桓侯小白
《扁鹊仓公传割解》引或曰[39] 今按我国无以齐桓公小白当《扁鹊传》之齐桓侯的,晋束皙 认为桓侯、桓公可通称,但仍认 为桓公小白与扁鹊时不相值,说 已见上。
齐桓公午 《史记集解》今按束皙又曾认为桓公午与 扁鹊时不相值,其说亦见《养生论》李注所引。略谓“田和子有 桓公午,去简子首末相距二百八 年”。
晋桓侯 《史记志疑》引或曰[40]《史记订补》不以为然[41]。
三、其他
魏文侯 《鸮冠子》 梁玉绳是之,见其《汉书人 表考》《史记志疑》[42]。
从上面列举的条目看来,可知千年以后,诸人对扁鹊时代问题实已无能为力。在一相当时期,勇于互相驳难,彼以此说之人物为虚无,此以彼说之人物相悬绝。在另一相当时期,勇于各自立说,设想虽多,不根于事。伸此说则引彼说为据,张彼说又引此说为据,实堕于逻辑不严的陷阱。由于古书对一事的记载容有出入,而辗转钞刻难免讹误,自唐至清,亦有谨慎学人颇抱“吾谁适从”之感。李善在历举诸家之说以后,系以一言:“然此桓侯竟不知何国也!”洪颐煊在历举韦昭说、臣瓒说、韩子说及李善注引韩子说以后,竟不能赞一辞,只好寄慨于“传本不同”[43]。倒也不尽然,我是抱着从《史记》本身提出问题、解决问题的。扁鹊所见的桓侯只 能是齐桓侯,齐桓侯也就是齐桓公,那比诸书所载的、诸人所设想的其他什么公、什么侯要可信得多。对司马谈、司马迁父子,应该肯定他们是掌握了史料、忠于历 史的。我又认为,南朝宋时为《史记》作过“集解”的裴驷对扁鹊所见的齐桓侯下的解说——“驷谓是齐侯田和之子桓公午也”,是完全正确的。当然,我之所以承认它是正确的,还别有所见。
第一,春秋时代并不存在公与侯位分的差别,也并没有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的严格规定,所以姜齐的桓公小白,既可称齐桓公,也可称齐桓侯或齐侯,经史皆有明文可稽[44]。田齐的桓公午一例是既可称齐桓公,也可称齐桓侯[45],只有在这个情况下,我才说:“齐只有两桓公,既然不可能是年代较远的桓公小白,自然应当是年代较晚的桓公午了。”
第二,上面说扁鹊所见的齐桓侯既非桓公小白即应是桓公午,究竟还不免是盖然之辞,现在要进一步问:何以断定其必为桓公午呢?《春秋后语》为我们提供了见证:“齐桓公六年,越医扁鹊过齐,桓侯客待之。入朝见曰:君有疾在腠理,……血脉,……,在肠胃……;疾在骨髓,臣是以无请也。桓侯遂卒。”[46]这条材料的可贵处,在于说明桓公六年(实十九年,下同)桓侯遂卒。按史,桓公午正是在位六年而卒[47],其所记扁鹊言病体的发展,一与传中所记者无异,则《史记》所出的 齐桓侯病例的齐桓侯,非桓公午而何!况《春秋后语》又实是以《史记》为主,综合《战国策》等原始材料而成。刘知几评述说:“孔衍(按衍为晋元帝时人)以《战 国策》未尽善,乃引太史公所记,参其异同,删彼二家,聚为一录,号为《春秋后语》。除二周及宋、卫、中山,其所留者,七国而已。”[48]“七国而已”,更说明它是一部比较专门的战国史,其可靠性也是毋庸置疑的。
第三,齐桓侯之为桓公午是绝无可疑的了;但是,以之与扁鹊生平整个年代勘合是否一致呢?请看:桓公午卒于他在位之十九年,为公元前357年(现在大家都据《纪年》一致肯定桓公午在位十九年),扁鹊卒于秦武王在位之四年,为公元前307年,相距五十一年。再加上在这以前的约二十年,他大概活了七十岁开外,不是很合理么?
现在只剩下一个虢太子病例的问题了。虢太子何许人也?此问题历来也是久久不得其解的,这倒真用得着虢国非一貌来解说了。有“故就国”,即所谓虞、虢之虢,号南虢;有在大阳之虢,号北虢;有在荣阳之虢,号东虢;有在雍州之虢,号西虢。[49]究竟是哪一个虢国的太子呢?更为严重的是,到扁鹊时,这么多的虢国一个也没有留下,又从哪儿去坐实虢太子呢?前面,我们提及傅玄说的“虢是晋献所灭,先此百二十余年,此时焉得有虢!”即指南虢而言。其下,他接着提出了解决意见:“然按虢后改称郭,春秋有郭公,盖郭之太子也。”人们于扁鹊生存年代还没弄清楚,很难有剩余精力过多地用来寻讨其所至之地和其所接触的人。他们倒像蛮有兴趣过问齐桓侯,而于郭太子说反而撂下了。大概要到清代,我们才看到有人提出异议:“考《史记索隐》谓虢太子当是郭太子,春秋有郭公。检刘向《说苑·齐桓公出游于野篇》,郭之亡尚在桓公之前,安得当扁鹊时尚有郭太子也!”[50]也许郭太子说,老早大家心里就不以为然,只是没说出而已。所以,在宋代,我们又看到有人提出维持虢太子原案说:“扁鹊见赵简子,而中有虢公之事。虢之亡在春秋之初,而赵简子在春秋之末,齐桓侯复次其后。或疑其说之妄;然战国之际,薛亡久矣,而孟尝君称薛公,安知是时无虢公者哉。”[51]这一说法未给本身留下任何佐证。因此,有人说它是“臆度之词”[52],但它还是可取的,并也有启发作用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载秦武公十一年,“灭小虢”。《史记正义》引《舆地志》云:“此虢,文王弟虢叔所封,是曰西虢。按此虢灭时,陕州之虢犹谓之小虢。”《史记正义》又引《舆地志》云:“小虢,羌之别种。”[53]晋、宋以下史家苦执“盖虢至此灭也”先入之见,再也不肯在虢国 问题上用功夫。《史记正义》作者明明已在古地志书找出小虢的底细,却不语可与扁鹊“过虢”的虢国联系起来。这一覆到底被清代学者揭开了。洪亮吉在《史记发伏》[54]中说:“‘灭小虢’注,《舆地志》云……案西虢不灭于秦,《舆地志》误。《正义》谓是羌之别种,较是。”洪氏虽只承认虢亡后,还有一个小虢存在,但已跨进了一步。我在阅读有关虢太子的诸论著时,很感到凡是心中横梗着虢灭已久,“此时”无复有虢的人,其寻求解决的结果,不是以谬易谬,就是废然而返,反之,却能别开生面,豁然有得。如《史记志疑》批评了苏氏《古史》的臆度之词,不足证,紧接着,自己即以《说苑》“虢”字是“赵”字,轻易地判下虢太子应该是“赵简子之子为桓子”的断语,岂能有以服人?[55]又如《史记纠谬》历数虢亡已久,郭公已亡于春秋,所以不应有郭,就不敢往下再追了,“窃意太史公传扁鹊多系传闻异辞或寓言也”[56]。这也只是无能为役的遁辞罢了。近人张骥据《史记正义》引《舆地志》说,以明虢国在扁鹊时尚存:“《舆地志》,‘小虢,羌之别种’。虢国非一,扁鹊时必有存者。《索隐》《正义》俱失检。”[57]我觉得这个看法是可从的,并且,我还认为这个遗留下来的仅存的虢,实际上是“古虢君之支属”[58]。只要有虢的存在,就能给扁鹊过虢的虢太子以有力的证实,虽然我们还没有做到提出更多的、更直接的史料。
回览前文,“扁鹊是春秋时人还是战国时人,或是春秋战国几个不同时期的几个不同的人?”这一可疑而不可疑的问题,似乎可以说得上是已取得了正面的、肯定的答案了。
(原载于《山东古代科技人物论集》,齐鲁书社1979年版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